| zeyibond |
2006-11-09 18:07 |
人才是科技创新创业的决定性因素。昨从市人事局获悉,围绕构筑创新型人才高地的要求,我市推出了一系列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、培养政策措施,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惜投入相当的成本,例如符合条件的博士后“海归”购房时,市人才发展资金将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。 agPG( nGb/knV% 优惠政策直接抛向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。例如,对进入我市博士后工作站的博亢螅芯科诼笤谖沂泄ぷ鞑⒂胗萌说ノ磺┒┪迥旰贤模墒腥瞬欧⒄棺式鹪谖迥昴诟杳磕?万元的生活费补贴。在市人才发展资金中设立专项,对新引进的博士以上学位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留学人才,5年内分别每年给予4.8万元和3.6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;对持中国护照自费购买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的博士后和博士、硕士学位(必须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)的留学人才,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分别给予30万元、15万元的购房补贴。优惠政策同时注重引导培养人才。例如,我市每年将组织紧缺人才到境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等进行培训,市人才发展资金分别给予国内、境外培训每人1万元、2万元的经费资助。 N{L.xG j]%1<<(w 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创新型人才选拔、配置与激励机制。政策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,实现人才由“单位人”向“社会人”的转化,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。鼓励知识产权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与分配,形成收益共享的股份期权激励制度,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、薪酬待遇的市场化,努力形成长效激励机制。为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奖励制度,从今年起,我市将设立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、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、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奖和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。同时,我市还将在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内设立“人才特区”,进入“人才特区”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我市现有的人才政策规定,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待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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