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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uishui 2006-11-10 16:35
黎明 NEPAWYo  
 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、博士生导师毛寿龙教授,在解读和谐社会时提出一个命题,即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。其后,正如人大行政学系博士生李文钊在10月21的《新京报》所说:“这一观点遭受到了黎明先生的置疑,他在19日《南方周末》上发表了《“‘单个人问题’检验政府效能”》,其核心观点是说政府要管公共问题是废话,而说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是不对的”。 "gMqK3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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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李文钊文章的题目是“为什么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”,我先“解答”一下这个被博士生重视的“问题”:因为不管公共问题就不是政府;世界上没有不管公共问题的政府。 *$4.%@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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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他(黎明)的论证虽然有一些真知灼见,但是整个论证过程却是缺乏逻辑的。根据最基本的逻辑学原理,要么我们同时接受这两个命题,要么我们同时否定这两个命题,不可能我们既承认‘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’,又否认‘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’,即我们不能够同时承认‘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’与‘政府要管单个人问题’这两个论述”。 *$]KQ}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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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这段文字很费解。我虽有真知灼见,但对“基本的逻辑学原理”是不懂的;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,这句话有一半是重复的,“是同一个命题的不同表达方式”,如果谁承认其中一句对而否定另一句,谁就违反了“最基本的逻辑学原理”。 i%T-/q9m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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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模仿“基本逻辑学原理”,我说出这句:“人大校方要管全校的问题,不要管单个教授和学生的问题”。我规定,这是“同一个命题的不同表达方式”,你不能同时承认“校方要管全校问题”与“校方要管单个教授和学生”这两个论述。如果你认为这个逻辑是对的,那就请你本着对母校负责的态度,把这一句话提交给学校领导,坚持要校领导接受、落实它,如何? vWa`M,q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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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李文钊指出,毛寿龙教授提出的命题,是要避免两种极端,试图将公共问题和单个人问题区分开。这两种误解和极端即:一是“将‘公共问题’等同于某种‘抽象性问题’......通过以‘公共’的名义损害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,这正是黎明先生反对政府要管公共问题的一种理由。还有另一种是将‘公共问题’直接等同于‘单个人问题’,甚至否定‘公共问题’本身的存在性,认为解决了‘单个人问题’就解决了‘公共问题’,这种误解和极端正是黎明先生所犯下的错误”。我不能不说,所谓“否定‘公共问题’本身的存在性”,这是毫无根据的说法,没有任何实例来证明谁人这样做;我也从来没有以任何理由“反对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”;我认为解决了“单个人问题”就解决了“公共问题”,这不是犯下了什么错误,而是在表述一个简单的、正确的常识。 G//1bhMC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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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,这一论断看似简单,实则十分深奥......很多政治哲学家,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在研究这一在黎明先生看来‘不是学术’的问题”。论证这一论断“非常深奥”,这样未免过于勉强。这个问题于我,看似简单,实则还是简单。“在黎明先生看来‘不是学术’的问题”,却有那么多人研究它,这现象说明不了黎明的学术水平如何不堪,更证明不了那些研究者有多么高明。这话说的倒是符合实际,很多所谓的学者每天研究的东西,在我看来的确算不上学术问题。不仅如此,我还提出过“伪学术”和“伪学术界”的概念。我思索过,头上挂着一大串耀眼头衔的学者为什么连话都说不利落?结论是:“学术界”经过多年的逆淘汰,已经进入了“收获季节”。 ':FwEu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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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既然有人认为深奥,既然许多“家”们在刻苦研究,那我就先发表我当机立断的“学术成果”吧:无论谁有多么不讲理的本领,都不能将“公共问题”和“单个人问题”区分开来。 {,Q^]s9}F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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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干脆把话说绝:“单个人问题”,无一例外都是“公共问题”。 S![#!^~0$O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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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杀了人,至少涉及我和苦主两个单个人,政府要管,这是公共安全问题、法律秩序问题。我自杀,单个人问题,但政府要确任死亡原因,或者发现某种社会问题,即便是出于比较单纯的(比如只是我个人存在心理障碍),还是公共问题。我有病,能不能治,看得起病看不起病,是公共医疗卫生问题,艾滋病,那就更没的说。我家失火,政府得救,不救就烧到“公共”......我先天残疾,我文盲流氓,我衣食无着,我住无所居,我老来无养,我不孕不育,我行路不通,我娱乐无歌,我好端端无哩头承受高空坠物......就说我“绝对隐私”床上的事,那还和法律、文化、道德、科技、市场、传染病等“公共问题”分不开呢! X`Cs!PH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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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衣食住行娱,油盐酱醋柴,还有性,这些“单个人问题”,在政府那里都是公共问题;没有单个人问题,就没有公共问题。 *%,Mm|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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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法庭通过对“单个人问题”案子的判决,奠定法理基础和积累类推经验解决公共问题。政府解决公共问题,必得从单个人问题入手,解决不了单个人问题,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。温家宝总理为民工讨薪,促进了民工欠薪问题的缓解。如果总理先生因这是个单个人问题而无动于衷,解决这个公共问题从何谈起呢?我想,毛教授和李博士生一定会将这种“单个人问题”视为“公共问题”的。 SUX\ [?g/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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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如果还不明白,我只好推出流落荒岛的单个人鲁滨逊为例。想想看,这个和文明社会长期隔绝的人,他的孤独传奇中有无公共问题?发生过哪些公共问题? QAwG|S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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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当然,我讨厌政府干涉我并不对他人造成妨碍的私权利、私生活,但政府不该管的“单个人问题”,也是“公共问题”,只是对这些问题它不该管,而是应允许单个人或民间社团自行管理。政府该管的事务,和“公共问题”并非对等关系;政府不该管的,也不和“单个人问题”对等,这个道理,作为学者该清楚的。 &uXL | T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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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政府不该限制而强力限制,是侵犯“单个人权利”,这样管法,属于性质恶劣的“公共问题”;公权侵犯无辜的单个人,就是“公共”之敌。而政府不管单个人问题,则肯定是渎职失职。这种现象眼下倒是非常普遍。李先生担心,如果强调政府致力于“单个人问题”的解决,会导致“放弃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放弃个人的道德和追求......无论是个人,还是整个社会都需要为此承担很大的损失”,这实在是多虑了。还请将心放平掂量掂量:担心政府对中国单个人的责任承担过多,有这个必要吗? DyyT N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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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提出“‘单个人问题’检验政府效能”的命题,李先生认为“是一种比较‘时髦’和‘鼓舞人心’的口号”,“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悲剧”。我可没这么可怕,也没这么大的能量。“单个人问题检验政府效能”和“口号”不沾边,它只是一种最基本的工作原理和方法。当政府预定或检验工作目标时,必得对“单个人问题”进行调查、统计、分析--你们行政管理系的学生、学者即便过去没用过这种方法,以后还是免不了要用。 ^4+4a4^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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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《新京报》李文钊文: F8yk\6)PA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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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在对和谐社会的解读中,提出了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的观点。 4G7~:HO_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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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一观点遭受到了黎明先生的置疑,他在19日《南方周末》上发表了“‘单个人问题’检验政府效能”,其核心观点是说政府要管公共问题是废话,而说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是不对的,并以公共问题最终是由单个人问题组成,以及抽象追求公共所导致的悲剧为由,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论证。 w 4-[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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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过,令人遗憾的是,他的论证虽然有一些真知灼见,但是整个论证过程却是缺乏逻辑的。根据最基本的逻辑学原理,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”与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是同一个命题的不同表达方式,要么我们同时接受这两个命题,要么我们同时否定这两个命题,不可能我们既承认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”,又否认“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,即我们不能够同时承认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”与“政府要管单个人问题”这两个论述。 4OSDS5|5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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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,这一论断看似简单,实则十分深奥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很多政治哲学家,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在研究这一在黎明先生看来“不是学术”的问题。政府要管公共问题,确实不是学术,每个人都能够说,但什么是“公共问题”,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回答的问题了。“公共问题”与“单个人问题”之间的差异是什么,更是学术性问题了。 mWXiQ$"Q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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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实,在有关什么是“公共问题”的理解之上,我们通常存在两种误解和极端。一种误解和极端是将“公共问题”等同于某种“抽象性问题”,或者直接将之归结了某种“抽象性公共利益”,通过以“公共”的名义损害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,这正是黎明先生反对政府要管公共问题的一种理由。还有另一种误解和极端是将“公共问题”直接等同于“单个人问题”,甚至否定“公共问题”本身的存在性,认为解决了“单个人问题”就解决了“公共问题”,这种误解和极端正是黎明先生所犯下的错误。 zvw*WpT5l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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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实上,毛寿龙教授提出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,正是要避免这两种极端,试图将公共问题和单个人问题区分开,并将公共问题建立在个人基础之上。要达到这一目的,那么我们只能够从“否定性”的角度去定义政府职能,即政府应该尽量做去避免“恶”的发生,尽量为每一个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;而不是从“肯定性”的角度去定义政府职能,即政府应该尽量去满足每个人的要求,提高每个公民的福利,以致解决公民个人的问题。 $6B`+03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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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“否定性”的角度去理解政府职能,会强调政府致力于“公共问题”的解决;从“肯定性”的角度去理解政府职能,会强调政府致力于“单个人问题”的解决。但是“单个人问题”的解决最终需要所有人来承担成本和付出代价,每个人看似从政府中获得了许多,并且都试图让政府来帮助解决个人问题,放弃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放弃个人的道德和追求,结果每个人的“单个人问题”不仅没有能够解决,而且还创造了更多的“单个人问题”,无论是个人,还是整个社会都需要为此承担很大的损失。 ^/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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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此,认为政府应该致力于解决“单个人问题”,“单个人问题”检验政府效能,是一种比较“时髦”和“鼓舞人心”的口号。但是它同追求“抽象性公共利益”一样,同样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悲剧。 o*]j?t8J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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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区分“单个人问题”和“公共问题”,单个人问题让私人自己解决,公共问题让政府来解决,甚至鼓励私人自己来解决一些“公共问题”,这大概是毛寿龙教授所倡导“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”的含义吧。 n{[e5G 24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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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文钊(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博士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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